政法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学生集中实习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实习氛围,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根据学校校外实习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学生实习中的安全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我约束、互相监督”的原则,管好自己的行为,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不得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二、安全纪律要求
1.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增强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学生着装应符合实习单位要求,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私自或单独进行活动。遵守实习纪律,按时作息,不缺勤,不迟到,不早退。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中途回家,不准在安排宿舍外住宿。
3.实习期间严禁学生参与非法的娱乐活动或从事与实习无关的危险性工作;严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在实习场所吸烟;讲究卫生,防范感染疾病、食物中毒等。
4. 尊重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互助,爱护公物,保管好个人钱物。
5. 实习期间如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向带队或指导教师报告。
三、责任划分
1.以上安全规定每位同学务必严格遵守。如有违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各类后果,责任自负。
2.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实习结束之日止。
实习学生签字: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