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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
2013-09-21 10:50  

肇庆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

(肇学院〔2010〕77号,2012年修订)

 

实践教学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进一步贯彻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高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学校第五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实践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方法,构建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富有自身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就加强学校实践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践教学工作指导思想

更新教育思想观念,强化实践育人意识,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主线,以人才培养方案为指导,加强实践教学建设,构建分类指导、层次分明、与理论教学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开放式的实践教学体系。

二、实践教学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教学目标: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获得知识、开阔眼界,丰富并活跃科学思想,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进而在实践中对理论知识进行修正、拓展和创新;培养学生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技能;增强学生的实践经验,确立良好的社会公德与责任意识,培养探索精神、创新精神和创业、就业能力。

(二)教学任务:明确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将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紧密结合起来,以理论教学为基础,以实践教学为载体,以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基地为依托,按照人才培养规格对学生进行知识、能力、素质的综合训练、监测、考核,切实提高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提高学生观察、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一)实验(实训)教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校、院实验室二级管理体制,加强学校统一管理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以满足各专业实验教学需要为目标,实现实验(实训)教学资源的共建和共享;各教学单位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改革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积极推广虚拟、仿真、微格教学等模拟技术,不断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在实验教学中所占的比例;努力构建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体现本专业特色,操作性强的实验教学体系。

(二)专业技能训练体系建设: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认真研究本专业人才在社会相关行业、专业岗位具体工作中需要的专业技能,构建与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紧密结合的课外专业技能训练体系。遵循专业技能形成的基本规律,制定切实有效的、能够反映本专业核心技能(基本功)的课外专业技能训练方案和管理办法,全力推进课外专业技能训练工作,努力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与相关行业、专业岗位实际工作的对接。

(三)教育(生产)实习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校、院二级教育(生产)实习体系,由单纯教育(生产)实习向顶岗实习、就业实习、创业实习转变。提倡实习模式的多样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相结合、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根据跨学科专业(非师范专业的师范方向)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教育实习与生产实习各个环节的内容、时间和管理办法,切实保证实习质量;各二级学院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格实习指导教师的选任、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见习、试教(试工)、实习动员和实习指导、检查、考核、总结等环节的监控与管理,切实提高教育(生产)实习效果。

(四)毕业论文(设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机制,把毕业论文(设计)与教育(生产)实习、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文化竞赛活动密切结合起来,切实做到选题源自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践,力求与指导教师的科研、教研工作密切结合;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选任标准,明确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规范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指导与撰写(设计)、评审、答辩、成绩评定的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的管理与监控,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五)社会实践体系建设: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线,大力开展科技文化节、大学生科技文化竞赛、专业基本功大赛、职业规划与设计竞赛、校园文化建设、学术讲座、学生社团、勤工助学、社会服务、“三下乡”等活动,加强学生体育、艺术等方面技能与特长的培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适应性。

(六)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加强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以优化实践教学体系为主题,推进“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反馈信息和意见,适时改革、调整实践教学方案,从实践教学的经验事实中归纳、提炼理论成果。同时,注重学习掌握实践教学理论的前沿动态,主动运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教学工作,全面提升实践教学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四、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

(一)科学设岗定编,建设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科学设岗,合理定编,建设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加强实验室、实训基地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分工细则,确保实践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改善师资结构,优化实践教学师资队伍。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教师参与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和指导学生实验、实训、专业技能训练、教育(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和社会实践活动;吸引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加入实践教学的队伍,优化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聘请社会行业、专业岗位优秀人才担任相关专业客座教授、兼职教师和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建立一支以专职队伍为主、兼职队伍补充,专兼结合、结构优化的实践教学队伍。

(三)加大培养力度,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采取实践技能专项培训、到相关行业一线岗位进修、到用人单位挂职锻炼等形式,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鼓励教师在职参加专业技术技能资质考试,不断提高教师队伍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

五、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一)加强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多渠道、多途径筹措经费,努力改善校、院两级实验室的教学条件。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与要求,加强建设与管理,突出示范与辐射作用。

(二)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搭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各教学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建设一批集技术推广示范、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为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以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在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运行中,要聘请基地依托单位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同时,发挥本学科专业的优势,积极帮助基地依托单位开展技术培训、新技术推广和科技开发工作,增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三)加快实习基地建设,满足学生实习(见习)需要。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为推进师范生“顶岗”教育实习和非师范生的生产实习提供足够的实习基地。

六、加强实践教学管理

(一)加强实践教学计划管理。各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大纲要对实践教学的内容、目的、要求、实践安排、教学形式与手段、考核方法以及所需要的教学条件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教学工作。

(二)加强实践教学运行管理。各实践教学环节的运行要切实做到:教学计划落实、大纲落实、指导教师落实、场所设备落实、经费落实和检查、考核落实。

(三)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管理。根据各实践教学环节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技能训练项目的要求,制定质量标准和成绩考核办法,建立实践教学的检查和评价体系,切实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

(四)加强实践教学制度建设。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制(修)订规范实践教学体系的管理文件,完善检查和质量监督措施,同时要结合实践教学的共性和不同专业的特殊要求,制定本单位加强实践教学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五)加强实践教学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经费使用制度,切实保证实践教学经费全额用于实践教学活动,努力实现经费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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