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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实习队(组)长工作职责
2013-09-21 10:59  

肇庆学院实习队(组)长工作职责

(肇学院〔2003〕1号,2012年修订)

 

教育实习队长在带队教师的主持下由实习生选举产生,非师范生专业实习的组长由各二级学院选定。实习队(组)长的职责如下:

一、协助带队教师组织本队(组)实习生的实习工作,完成实习单位及带队教师布置的有关实习工作任务,安全实习。

二、督促检查实习生的实习工作和纪律执行情况,定期召集本队(组)成员开小结会,向实习单位和带队教师汇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带队教师。

三、实习结束离开实习单位时,督促实习生归还借用物品、打扫住地卫生;安排同学写感谢信,做好善后工作。

四、协助带队教师安排实习队往返交通事宜。

五、实习结束前三天,将本队(组)的有关材料集中送交实习单位领导小组审阅评分,由实习单位密封加盖公章后带回学校。实习队(组)长负责本队(组)实习工作小结。返校后,实习队(组)长应及时将实习队总结材料送交教务处,并负责将所属实习队(组)的实习总结及有关材料分别送交有关学院实习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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