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7日下午,肇庆学院法律援助站的义务咨询员在值班时,受理了一起某学院一位在校学生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据悉,该案件是一起以该同学家人为被告的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已由一审法院作出了判决,但被告并未在法定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现该同学就该案能否启动再审程序以及能否变通强制执行措施等法律问题向法律援助站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站在接到案件材料后,立即组成了法学专业学生黄颖、李亚、黄静、陈海荣、邓梦玲五位同学在内的案件承办小组。该小组经过多次讨论,就该同学提出的法律问题初步提出了若干法律方案。
2014年3月10日下午,案件承办小组邀请法律援助站站长陈义华老师对他们初步提出的法律方案进行了现场指导,并约见该同学进一步讨论案情。最终,在陈义华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案件承办小组为该同学进行了详尽地解答,并确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方案。
这次案件承办活动为法律援助站的同学提供了一次实质性接触真实案例的实践机会。同时,也为校学生提供了一次免费的法律服务,扩大法律援助站在我校的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