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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宪法“过生日”
2015-12-05 15:56  

2015年12月4日上午,祁建平老师给15法4学生上了一堂题为《宪法就在身边》的法治课。祁老师从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那句著名的“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开始引入主题。他首先讲到,“宪法是母法”、“宪法是舶来品”,然后分析了宪法第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第33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指出保障人权是宪法的终极功能。接着,祁老师以案说法,通过“延安黄碟案”阐述了何谓住宅自由,通过“齐玉苓案”分析了受教育权的内涵,通过孙志刚案展示了人身自由的价值。最后,祁老师以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一段著名讲话结束了这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同学们说,别人给自己过过很多生日,也参加过很多次别人的生日,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人”给宪法过生日还是第一次;这样的“生日”让人对共和国宪法的崇敬感油然而生,也为自己是一名“法律人”而深感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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