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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政法学院非师范生实习实训基地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2016-06-23 11:49  

一、基地建设概况

我院结合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教育工作的具体特点,经过多年的工作和探索,在肇庆市政府部门、公、检、法系统、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密切配合下,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管理科学、运行有效的法学实训基地模式。目前,我院政行、行管、法学专业在肇庆市及周边市建立了18个正式的实践教学基地(名单见基地目录)。

这些基地由政法学院管理的,是负责学院非师范生的实习、见习及其他实践性教学的机构。基地宗旨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职业技能、就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激发学生对法律职业的热情,培养具有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人才。

为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我院制定了《政法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政法学院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审定了政法学院各专业教学实习大纲,使我院非师范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实践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基地利用情况

(一)实习与见习

1、基地每年7-8月接受学院行管、政行、法学系非师范大二学生见习,每年9-12月接受大四学生实习;

2、每次实习、见习启动2个月前,相关单位负责人与学院项目负责人共同商定当次实习、见习的人数和岗位要求,实践教学部挑选成绩秀、组织纪律强的学生后,由双方共同对其进行岗前业务培训、纪律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由接受单位对学生进行统一分配至各职能部门,并为学生指派业务能力强、法律执业经验丰富的老师作为指导老师;

3、实习、见习中期,双方共同进行检查走访工作,了解学生情况,与指导老师交流,协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实习、见习结束后,学院组织双方指导老师共同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邀请指导老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召开总结大会,并定期对优秀指导老师、优秀实习生进行表彰和颁发证书。

(二)举办“资深法律从业人员进课堂”活动

1、在政法学院相关任课教师的配合下,每学期安排部分课程章节由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讲授;

2、邀请实习基地的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及一线办案人员以及其他法律职业从业人员主讲,并安排点评、互动交流等环节,激发主讲人、点评人、观众的思想碰撞;

3、从实习基地聘任符合资格的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担任我校本科生的指导教师。

(三)组织学生旁听庭审

双方共同组织法学系学生旁听典型案件的庭审,近距离接触真实的开庭过程,开庭结束后,组织学生代表与法官、检察官、律师进行交流。以此使学生们直观地理解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思维模式,并亲身感受法律的神圣与严肃,增强对司法程序的感性认识。

(四)组织大型模拟法庭活动

我院每年组织大型模拟法庭活动1-2次,每次在位于学院的模拟法庭中进行,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分为案件再现表演环节、庭审环节、专家点评环节。开庭活动邀请校检双方人员和其他法学专家进行指导、点评,该活动能够促进学生与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互动,激发他们对法律职业的热情和感性认识。

我院实践教学基地以上的每一项工作均有切实可行的着手点,这些工作对探索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改革,提高学生的业务技能,实现理论课程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意义重大。

三、基地发挥的作用

我院实习实训基地作为法学、政行、行管专业教学的一个必经环节,很好的起到了专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桥梁作用。通过多年的建设与完善,基地已经达到了如下良好效果:其一是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探索精神,使学生在课堂教学基础上,通过法律实习实训基地的训练,实际掌握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内容;其二是使学生熟悉律师代理和辩护业务,掌握司法文书的写作,并提高对具体案情分析能力;其三是通过共同参与的法庭审理过程,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其四是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肃穆的法庭、着装上阵、法言法语、程序公正、判决有效,这些可以提升学生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对法律的尊敬和热爱,增强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其五是发现学生知识的薄弱环节,及时矫正课堂教学中的不足,达到理论教学和实际教学相互促进的良好效果;其六,完成了法律教学模式改革,丰富教师教学经验。

                                                              政法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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