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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9日下午,我院2011级法学1班在第九教学楼606室模拟法庭举行该班本学期第二次模拟审判活动。我院祁建平副院长、陈义华老师、林尤鹏老师一起出席了本次庭审现场。
本次庭审审理的是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基本案情为:原告肇庆市三广白蚁防治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高要市人大型水库议案工程管理中心签订了《白蚁防治合同书》以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原告承接被告方的白蚁防治工程,工程总价款759000元,约定被告在原告完成白蚁防治工程后支付。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完成了白蚁防治工程但被告至今仍未付清欠款,原告多次追讨但均被被告拒绝付款,因此引发合同纠纷。
在庭审过程中,经过原告、被告的举证质证后,双方就原告是否具有承包白蚁防治工程的资质问题、原告是否具有故意欺诈的行为、原告是否要对股东谭明(另案处理)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双方签订合同中的价款问题以及双方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几个焦点展开法庭辩论,双方均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举证论述所持观点。
法院最终判决,原告、被告双方订立的
《白蚁防治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无效,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由原告、被告双方共同承担本案的受理费用。
审判活动完毕后,
祁建平副院长和陈义华老师、林尤鹏老师先后对参与本次庭审的学生的表现作出点评。他们肯定了学生们为这次模拟法庭审判活动作出的准备和付出的时间,同时也指出同学们要注意一些庭审程序的衔接问题、把握相关法律知识的具体准确运用以及模拟人员对于自己的角色准备得还不够充分等问题,并就此提出了相关的专业意见。最后,三位老师希望同学们通过这次活动能够总结经验、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对于模拟法庭中每个角色能够有更加充分的认识和准备,争取下一次的模拟法庭活动能够有更好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