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法学一班第三场模拟法庭审判活动圆满结束
本网讯(11法学一班通讯)2014年3月6日晚,2011级法学一班在第二教学楼606室展开模拟法庭审判活动。我院教师林尤鹏、佘发勤出席本次开庭。
本次开庭受理的是一宗行政处罚纠纷案件。基本案情是:被告上海市工商金山分局认为原告罗芙仙妮公司存放在上海复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仓库内的“罗芙仙妮”和“碧优泉”系列化妆品涉嫌不正当竞争,予以查扣,并作出涉案行政处罚决定。原告罗芙仙妮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并请求法院撤销被告上海市工商金山分局作出的涉案行政处罚决定具体行政行为。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被告权限是否合法、作出决定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原告是否擅自使用其他企业姓名或者名称等几个焦点展开法庭辩论,双方对案件事实进行阐述,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举证论述所持观点,整个庭审流程分明,节奏紧凑。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被告工商金山分局作出的涉案行政处罚决定具体行政行为,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审判完毕后,佘发勤老师、林尤鹏老师先后对参与本次庭审的学生的表现作出点评。他们肯定了学生为这次模拟法庭审判活动作出的准备,并对审判长、被告委托代表人的良好仪容及清晰表达进行赞许。此外,他们指出庭审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如庭审程序的举证问题、引用法律条文问题等,并就此提出了相关的专业意见。
本场模拟法庭审判活动是11法学一班进行的第三场活动,此次实践性教学有助于法学专业学生加深对抽象法学概念、范畴的理解,更好地具体运用审判活动中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