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模拟法庭竞赛是一项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创新精神,扩大大学生的科学视野,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同时其有利于促进肇庆学院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促进法学教育教学改革。
二、活动主题
模拟法院庭审,宣传法治精神
三、主办单位
肇庆学院教务处
四、承办单位
肇庆学院政法学院
五、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9日-2016年12月9日
六、赛制安排
模拟法庭竞赛采用分组循环赛制与淘汰制相结合,首轮采用分组循环赛制,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竞赛分组、对阵双方。第二轮采用淘汰赛制,重新抽签决定对阵双方。
比赛共设置A、B、C、D四个组别,每个组别共三支队伍,如A组分为A1、A2、A3。参赛队伍分别从A1至D3编号中随机抽签,并决定首轮对阵情况和双边担任方面。第二轮在小组赛产生的四强中进行,采用淘汰赛,从而产生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两名。相应场次按照赛制流程表中顺序进行。
首轮比赛对阵情况及双方担任方面由队伍抽签决定。第二轮由组委会秘书处通知抽签事宜,在赛后直接抽签决定下轮对阵中双方担任的方面。
(具体赛制流程表如下图)
注:每组按获胜场次(获胜场次相同时按积分)取第一名进入第二轮比赛,第二轮重新抽签确定对阵。第一轮比赛结束后重新抽签确定编号及对阵。第二轮比赛中获胜的两支队伍为本次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失利的为本次比赛二等奖获得者,其余的为三等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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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竞赛规则
参赛队伍组成与资格
1. 队伍组成与挑选
每一参赛代表队应由6名队员组成。参赛队伍另推荐1名领队,领队对外代表该队并负责与组委会联络相关赛务和其他事宜。
参赛队伍一经组委会确定,其队员不得更换。
2. 指导与咨询
本赛所有相关赛务,包括案件分析、课题研究、书状撰写以及言词辩论等,皆应由参赛队员单独或合作完成。
参赛队员可以接受老师以及其它人员的指导。老师的指导可以包括为参赛队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训练辩论技巧的指导。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见的形成、法律书状的撰写和出庭比赛必须由参赛队员独立完成。
参赛队伍也可运用图书馆、网络或其它渠道进行相关资源的搜寻与运用,但不得抄袭或剽窃。
报名与参赛队伍及队员编号
1. 报名方式
请报名队伍认真填写《xxx报名表》,并于 xx年 xx月 xx日上午 xx点 之前发送到xxx@xxx,除经组委会核准外,逾期不予受理。
组委会应催告报名表尚未填妥的参赛队伍补齐相关资料。参赛队伍于催告期限内未补齐资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2. 参赛队伍及队员编号
参赛队伍完成报名手续后,组委会应组织赛务会并以适当方式确定队伍及队员编号,以在竞赛过程中确认队伍及选手身份。
赛题
1. 赛题的选取
案例均来自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并提供案件主要证据材料。案例选取应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案件应当来自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真实案件,具有真实性和客观性;案件应当具有基本的证据材料;案件具有可辩性。
2. 赛题的分发
组委会将按照日程安排上所注明的时间将赛题发布,并发送短信通知各赛队领队。
3. 赛题的修正
各参赛队伍对于各轮竞赛所使用的赛题中的事实如有不明之处,应于各轮竞赛在日程安排中所标注的截止时间前,依规定形式向组委会说明,组委会秘书处将于各轮竞赛在日程安排中所标注的截止时间前酌情进行澄清解答。
4. 赛题的释疑
组委会如确认需澄清解答时,将于各轮竞赛在日程安排中所标注的截止时间前进行答复。
正式竞赛中所使用的事实以修正后的内容为标准。
评审
1. 评委会的组成
每场竞赛评委会由五位评审组成,组委会邀请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和法学专业教师,共同组成评委会员库,负责所有竞赛场次的评审工作。每一场次的评委会由法官、检察官、律师、教师等5位委员组成。
2. 评委评判
评审以竞赛组委会提供的评分标准为原则对参赛代表队进行评判、投票及打分。评分原则及内容请详见评判标准。
3. 评委点评
评委于投票评分后,针对两队的整体表现进行评析。
书状
参赛队员需自行准备开庭的所需文件(如起诉书、辩护词、证据目录、辩护意见,最后陈述等)
1. 书状的提交
各轮竞赛所用的书状应于日程安排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发送相关文书资料到竞赛公邮,迟交或未交者依照相关处罚规定处理(见惩罚规则)。
2. 书状格式
电子书状标题格式一律采用:文书名称【竞赛轮次编号+组编号】,
如“起诉状【第一轮A2】”。
电子书状:长宽标准为A4规格,字形应使用宋体,字色为黑色,标题应居中、加粗、字号为小二号,正文内容字号大小为小四号。行距以1.5倍为标准。
纸质书状:全文应以计算机打字撰写(标准同电子书状),装订应以装书钉装订,不得使用封胶、穿孔活页或其他方式 。
3. 原告方书状应包含的内容
原告方的书状,应至少记载下列事项:
(1)请求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
(2)以所提供的案件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论证己方主张的法律根据;
(3)对他方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反驳意见;并提出理由和根据。
4. 被告方书状应包含的内容
被告方的书状,应至少记载下列事项:
(1)答辩观点及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
(2)以所提供的案件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论证己方主张的法律根据;
(3)对他方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反驳意见,并提出反驳意见的理由和根据。
5. 书状的修改
书状提交后于日程安排中所标注的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组委会秘书处将以截止日期前最新一份文书做为最终确定文书使用。
竞赛进行阶段
1. 原则
竞赛双方应于题目所确定的事实基础上模拟审判程序。
模拟法庭每个案件开庭时间原则上为60-90分钟,每场竞赛的具体时间由评委会确定。
控辩双方的上场人数需符合诉讼法相关规定,证人、被害人和被告人等的人数由赛题的实际内容决定。
2. 开庭前
所有诉讼法律文书交换、证据目录交换都应当在模拟法庭开庭前完成。模拟法庭开庭时不再延期开庭。开庭文件,包括起诉书(考虑比赛特点模拟法庭不进行反诉程序、当事人不能自造证据)、辩护词,证据目录和所有需要开庭质证的证据,在正式开庭前的规定时间内交给模拟法庭法官组,提交数量应符合法庭、当事人数。为保证庭审效果,法官着法官袍,公诉人、辩护人、代理人必须着职业装。
3. 身份确认
比赛前请各参赛队准备好本场参赛队员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并于进场比赛前向工作人员出示。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参赛队员不得参与本场比赛。
4. 质证及辩论原则
比赛双方应于案件材料确定的事实基础上进行质证法庭辩论。相关要求如下:
质证及辩论程序首先应由指控方开始,而后由被指控方做应对答辩。辩论可进行多轮次,原则上采取两轮次。辩论终结后,双方各有一次“最后陈述”。
言词辩论时,双方不得使用并要求对方出示赛题中所附证据以外的任何展示品,包括实物、图画、文字及声音等各种形式的展示品,一切的陈述及答辩限于口头说明方式为之。
证人人数由赛题具体情况而定。证人证言须限于组委会提供的案件事实。
5. 庭审程序
模拟法庭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正式模拟法庭程序严格按照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6. 赛场规则
所有参赛队伍人员需至少提前半小时入场,并签到,进行赛前准备。
模拟法庭中书记员、法警及主持人由组委会选派人员担任。
八、评判标准
本次大赛将文书写作与庭审表现分开评议,通过对各赛队书状的评审产生最佳书状奖,通过庭审表现产生晋级队伍以及最佳表现奖。
(一)文书写作
书状由评委负责评审。
要求格式正确,事项齐全(4分);主旨鲜明,阐述精当(4分);叙事清楚,详略得当(4分);依法说理,论证充分(4分);语言准确,朴实庄重(4分)。
评委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评审,每位评委对某一书状的评分在0—20分之间,5位评委的评分相加所得即为该书状的总得分。
(二)庭审表现
1、专业能力(4分)
参赛队员应有良好的程序意识和程序操作能力,要求参赛队员依据我国现行程序法的规则参与模拟法庭的活动。参赛队员应有运用实体法分析案件的能力。模拟法庭比赛应当改变过去“重程序法轻实体法”的做法,要求参赛队员在面对实体纠纷时阐述观点明确、说理充分、适用法律恰当。参赛队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证据意识和实际的证据运用的能力,这些能力包括:从复杂的案卷材料中发现案件的关键证据;在法庭的举证、质证和认证中的能力。
2、语言风度、辩论技巧(4分)
观察模拟法庭的参与者能否根据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合理、恰当地进行语言表达;考察同学的表情、手势是否恰当、自然、大方,不强词夺理,尊重对方,富有幽默感等;能否从多角度、多层次分析、理解、认识案件重点,阐述是否有层次性、条理性,论证是否具有说服力。
3、整体印象(2分)
考察参赛队员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的综合表现,是否在整体上与其所处角色相符;要求时间把握准确、精神面貌良好、严肃认真、各成员配合默契。
(三)竞赛胜负的评判标准
评委会负责进行竞赛决议投票,评议方式为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分别给对阵双方评分,每位评委对某一队伍的评分范围为0-10分,给两队的分数差应大于等于1分。根据评分结果决定该评委的投票,以票数决定两支参赛队的胜负,票数当场由工作人员统计并由主持人当庭宣布竞赛结果。小组排名时,若两队票数相同,以分数为准。
结果公布后,评委就双方参赛队员在竞赛过程的整体表现进行点评。
(四)惩罚规则
1、关于书状
刑事案件中未提交起诉状、公诉词及辩护词的、民事案件中未提交起诉状和答辩状的按自动退赛处理。
2、关于竞赛程序
代表队缺席,即为退出比赛。
代表队出现下列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予以退赛或取消竞赛成绩处理:(1)存在明显的作弊;(2)严重违反庭审规范的;(3)与当场评委存有交易,可能影响竞赛结果的;(4)其他组委会认为严重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
(五)申诉程序
竞赛双方对评委会投票评判结果等相关事宜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组委会提出申诉。组委会应在听取申诉双方意见并认定其是否合理后,就申诉结果予以答复。申诉经组委会驳回后不得再次提出申诉。
(六)本规则的解释与修正
1. 疑义与建议
各队对于本竞赛规则如有疑义或建议,可于日程安排中所标注的时间方式将疑义或建议的内容通知组委会秘书处。
组委会于征询各队意见并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修正本规则。
本规则如经修正,组委会应将修改内容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至各队领队,并确认各队领队已收到修改内容。最终竞赛规则将以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细则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九、奖项安排
奖项 |
说明 |
团体一等奖(2名) |
一等奖证书及奖杯; |
团体二等奖(2名) |
二等奖证书; |
最佳书状奖(2名) |
最佳书状证书; |
十、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 |
经费来源:1. 申请学校专项经费:7190 元 2. 其它经费: 元 |
序号 |
支出项目 |
数量 |
支出金额(元) |
1 |
宣传单报名表 |
500份 |
100元 |
2 |
海报 |
3张 |
500元 |
3 |
案例材料打印 |
5000页 |
2400元 |
4 |
一等奖礼金 |
2名 |
2000元 |
5 |
二等奖礼品 |
2名 |
1600元 |
6 |
最佳书状奖礼品 |
2名 |
200元 |
7 |
证书奖杯 |
28 |
270元 |
8 |
矿泉水 |
5箱 |
120元 |
合计(元) |
7190元 |
承办学院意见 |
学院负责人签名及公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 意见 |
教务处负责人签名及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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