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8日,黎玉琴院长、祁建平副院长以及实践教学部主任林尤鹏、法律系主任梁晓颖、法律援助工作站副站长李贤庚、《政法学苑》主编林珣赴韶关学院法学院举行了关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工作交流。韶关学院法学院韩登池院长、张小平书记、陈军副院长以及部分教师参加了座谈交流。
双方围绕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方案,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团队组成,实践教学制度建设、模拟法庭和实习基地建设、实践教学效果及其评价机制等问题介绍个各自的经验,介绍了各自法学实践教学投入、实践教学场地和实施建设情况,以及开展实习(见习)、法律咨询、专题辩论、模拟审判、法律援助(法律诊所)以及其他实践教学具体环节开展的情况。双方还就法学实践教学目前面临的困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情况等进行了交流。
双方一致认为,这种工作交流有利于相互学习对方在“创新强效”工程项目实施方面的有益探索,推进法学实践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入,今后应该强化此类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