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高雄大学法学院廖议铭院长的邀请,经各相关组织的批准,我院刑事法教研组一行5人,于2015年12月20日至26日顺利完成了在高雄大学法学院的学习和交流活动。临行前,我们接受了黎院长和侯书记的政治辅导,并认真学习了外事纪律。
整个学习和交流活动包括与高雄大学法学院领导及教师座谈,观摩高雄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的本科生课堂,参观高雄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设施设备,收集高雄大学法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接受高雄大学法学院及相关教师的著作馈赠,参观高雄大学校园,体验高雄大学师生生活等几个方面。为了深入和客观地体验高雄大学的师生的真实生活,在高雄大学法学院学习和交流期间,我们一直住在高雄大学校内的教工宿舍里,吃在高雄大学的学生食堂里。这次学习和交流活动的感受颇多,略记一二,以与大家分享。
一、高大法学院的教学管理
2015年12月22日高雄大学法学院廖议铭院长亲自接见我们,并参加了座谈,座谈的内容主要涉及法学教学管理。
(一)关于人才培养
高雄大学法学院并没有统一编制的人才培养方案这样的文件,但据廖议铭院长介绍,他们以系为单位,制定有自己的修业规则。经我们的请求,高雄大学法学院三个系均为我们提供了他们自己修业规则。
高雄大学法学院三个系的法学本科修业规则各不相同,而且差别很大,就连最低毕业学分都不一样,如财经法律学系的最低毕业学分为140学分,法律学系的最低毕业学分却要求148学分,而政治法律学系的最低毕业学分则只要求139学分。
高雄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分由4块构成,其中通识课占24分,校定必修课占8分,剩下两块为系定必修课和系定选修课。
(二)教师在教学中的地位
教师在教学中的地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信任教师,二是尊重个性。
教师一经聘用,说明该教师具备学校要求的教学能力和职业品德,因此在每个教师任职期间,单位是予以充分的信任的,具体体现在:一、单位即不要领导或同事听课,更没有专门聘请的督导听课。二、教师调课完全自主,只需与学生商量,无需审批。三、没有统一考试,学生成绩完全由任课老师以自己的方式自主评定。四、学校或学院没有老师对学生必须进行考勤的要求,是否要求学生必须到堂听课,完全由老师视自己的教学情况而定。
无论是在学术研究还是教学方法上,有个性才能有创新。因此,为了尊重教师的个性,高雄大学法学院在教学上不设任何统一标准,不要求老师相互学习,避免教学方法上的近亲繁殖,充分保存教学上的多样性,以利于创新。百花齐放才是春。
(三)关于科研
高雄大学法学院廖议铭院长特地赠送给我们他们学院出版的两本《法学论丛》,这个刊物,不仅集中反映了高雄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科研水平,而且可以推动了全院老师积极参与法学科研活动。
二、高大法学院的刑法学教学
本次交流中,经高雄大学法学院特别安排,我和许富仁老师有幸观摩了陈子平教授的刑法学课堂,同时还与陈子平教授进行了密切交流,陈子平教授还给我们分别赠送了他2015年9月刚刚修订出版的著作《刑法总论》(精装版)。
高雄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学主要是老师课堂上的理论讲解,尽管他们也有设施齐全的模拟审判法庭,但几乎没有在教学中使用过。经与廖议铭院长及任课老师的交流,得知台湾地区司法审判比较公开,学生随时可以去法庭进行旁听,了解法律事务工作,同时高雄大学法学院14家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单位建立了实习合作关系,足以保证学生的实践教学需要。
三、高大的整体印象
高雄大学校园环境优美整洁。学生食堂卖饭的阿姨精神、热情、干净、整洁、漂亮,不象我们学校食堂的阿姨那样土气和邋遢,看一眼就吃不下饭。
这次高雄大学法学院学习交流,正置圣诞节,本人特地将高雄大学学生与我校学生圣诞夜活动做了个对比。高雄大学学生圣诞夜几乎都是从事体育运动及少量的文艺表演,而我校的学生几乎都是在交换礼物和吃喝玩乐,完全不一样的精神面貌。
四、我们的政治表现
这次高雄大学法学院学习与交流,我们一行五人,历史一周时间,行动统一,相互监督和提醒,没有发生任何违反组织纪律和政治原则的事件,这与临行前组织上的辅导与要求是分不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