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祁建平副院长和万飞教授,于2016年10月27日下午,在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的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了主题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境外证据问题及处理方法”的仲裁员沙龙。本次沙龙的主讲嘉宾为肇庆学院政法学院万飞教授,主持人为肇庆学院政法学院祁建平副院长。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往往涉及到境外证据的提取、认定等问题,而面对该问题应如何处理无论对于代理人还是仲裁庭都尤为重要。14时30分,主持人祁建平宣布沙龙开始,对主讲嘉宾及沙龙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
万教授认为,当前境外形成的证据一般情况下要履行公证和认证手续,在审判实践中却存在未经公证认证的境外形成证据是否一律不予认定、以及经过公证认证的境外形成证据是否具有民事诉讼法上公证证据效力的问题等。然而,强制要求境外形成的证据履行公证证明手续在很多情形下违背公证证明活动的一般规律。公证制度的基本功能和作用是通过公证证明的国家公信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纠纷,提高社会经济活动的安全性和成功率。公证证明活动一般发生在纠纷之前,不以解决争讼为目的。各国的公证程序规则一般都规定,申请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是公证机关受理公证申请的前提条件之一。当事人之间产生争议后,将己方的诉讼证据提交公证机关公证,公证机关很可能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而不予公证。强制要求境外形成的证据履行公证证明手续并不必然有助于人民法院查清案情、正确认定事实。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应当而且只有通过庭审中的举证、质证和认证来进行,其中当事人的相互质证对正确认定案件事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万教授通过中国有关境外形成的民商事证据的相关法律规定、境外证据和仲裁庭的采纳、各国关于仲裁证据的规定、海牙条约以及在线仲裁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最后,万教授和祁院长与在场的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
参加本次沙龙活动的人数达120人,主要包括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山地区)、中山市律师及高校师生等。
